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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网5月17日讯 “我这样的情况,是不是一辈子都结不了婚了?”

昨天早上,家住洛江河市的刘应得,拿出了自己奔波了半年的“成果”——各种各样的证明材料。他想证明,自己并没有结婚。

村委会开出的证明,但对离婚并没有什么用

村委会开出的证明,但对离婚并没有什么用

28年前,刘应得和一个贵州女子生活在一起,但没有登记结婚,女儿3岁半时,贵州女子突然不见了。如今,他想再婚,结果去民政局登记被拒,让他得先离婚,他到法院要起诉离婚,却连贵州女子的身份信息都不知道,也不了了之。

“如果一辈子不能登记,我就这样孤苦伶仃了。”刘应得说,他只想结婚。

 妻子离开24年 只记得名叫“邓英”

在刘应得的户口簿里,他的婚姻状况一栏写的是“已婚”。

刘应得说,以前,家里很穷,父母都是农民,他兄妹4个,家里还有个奶奶,一家子挤在一间瓦房里。读完高二上学期,刘应得就辍学去深圳打工了,那年他才17岁。

父母怕家穷儿子娶不到老婆,1989年,父母花了2000元,给他介绍了一个女的,据说是贵州的。当时,两人并没有到民政部门登记,而是直接生活在了一起,第二年生了一个女儿,之后刘应得又回深圳打工了。

后来,父亲写信给刘应得,说儿媳好几天没回家了。刘应得从深圳赶回家,发现妻子不辞而别了,这一年,女儿才3岁。

“我连她老家在哪里都不知道,也没有她的身份证号码,只知道她叫邓英。”刘应得说,他已经想不起前妻长什么样了,24年了,只记得她个头矮矮的。

责任编辑:杨林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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