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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鼓楼法院发出今年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书,对离婚诉讼中受到家庭暴力威胁的华女士及其亲属进行人身安全保护。

申请人华女士与被申请人王某某于2012年登记结婚,后双方因性格不合、育儿理念不同及家庭琐事常发生矛盾,并有肢体冲突。2022年华女士提起离婚诉讼,王某某多次抢夺其手机,通过微信、打电话威胁、辱骂、恐吓、骚扰其本人及家属,严重影响了他们的正常生活,华女士无奈多次报警。

王某某的行为给华女士身体和心理上均造成较大创伤,近日,华女士鼓起勇气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承办法官接到申请后,通过审查其提供的初步证据材料和报警记录、微信记录等证据,组织双方听证后,迅速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

据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8月1日起施行,明确经常性侮辱、诽谤、威胁、跟踪、骚扰等均属于家庭暴力。(记者 胡一晟 通讯员 林宝妹 胡丽丽)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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