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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11月29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张铁国)记者28日获悉,福清市近日发布《促进福清市工业产业展会发展的扶持奖励措施(试行)》,对满足条件的展览、会议、招揽展会按展位面积或参与人数给予补贴,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实施该扶持奖励措施,旨在进一步提升福清市港口工业强市知名度,体现城市综合实力,通过举办工业产业展会活动,带动产业上下游沟通和供销对接,逐步完善产业链配套和促进产业升级。

其中,展览补助标准为,展位每平方米补助60元,室外展览面积按实际面积30%计算。如举办国际性展览的,境外展位每平方米资助100元,港、澳、台地区的展位按境外展位标准补助。

会议补助标准为,国际会议:境外参会人数达到20人的,按境外参会人数,每人每天补助400元,港、澳、台地区参会人员按境外参会人员的标准补助。国内会议:国内参会人数达到100人的,每人每天补助130元;超出100人部分,按每人每天补助150元。

招揽展览奖励标准为:对展览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的,奖励15万元。每增加5000平方米,奖励15万元。招揽展览奖励最高不超过60万元。

招揽会议奖励标准为,国际性会议:境外和港、澳、台地区参会人数达到10人的,按境外和港、澳、台地区参会人数,每人奖励300元;全国性会议:省外参会人数达到50人的,按省外的参会人数,每人奖励200元。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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