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5月27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张旭) 因销售含有禁用兽药的海蚌,日前福州牡丹大酒楼有限公司西二环店被罚款5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903元。
据了解,2016年10月27日,该门店销售的海蚌经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检验,氯霉素项目不符合农业部公告第235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016年12月,该门店负责人收到检验报告后,对检验结果无异议,放弃复检。至案发时,该门店销售的海蚌共计903元。今年4月24日,鼓楼区市场监管局开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酒楼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行为予以警告并责令改正,依据《食品安全法》对其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予以罚款5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903元。
责任编辑:陈锦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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