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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网5月26日讯(海都记者 李建芳)昨日,福州市教育局、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福州市财政局联合发布《福州市班主任等级考评奖励办法》,从2016—2017学年开始,对全市2.4万名公立中小学、幼儿园班主任进行考评奖励,最高每人每学年奖励1万元,人均年奖励8200元。

据了解,福州市目前共有公立中小学、幼儿园班主任(含年段长)24570名,其中市属2032名。自实行绩效工资以来,福州市班主任岗位津贴平均每月120元,与全省平均水平有差距,也落后于厦、泉、莆等沿海设区市。

这次公布的班主任等级考评奖励办法,考评对象为全市公办中小学(中职校、特教校)、幼儿园在编在岗班主任。奖励办法将班主任考评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发放标准为:考评为优秀的班主任,按10000元/学年/人发放;考评为良好的班主任,按8000元/学年/人发放;考评为合格的班主任,按6000元/学年/人发放;考评不合格的班主任,不享受奖励金。考评等级将实行比例控制,优秀等级不超过30%,良好比例不超过50%,合格和不合格的控制在20%以内。

福州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这一标准,班主任年均奖励8200元,月均683元,加上原绩效工资岗位津贴人均的120元,合计达到803元/月,这一待遇已上升为全省“第一梯队”。

据了解,这一考评奖励费用,将在每年教师节后5个工作日内发放到位。福州市教育局还将在今年8月27日举办全市首届班主任核心素养大赛。

责任编辑:陈锦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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