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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业福建 1.2万余名香港同胞已在闽参保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驻福建联络处在福州举办“年度劳动法案例分享及香港居民在内地劳动权益实务讲座” 东南网记者 冯川叶 摄

东南网7月20日讯(本网记者 冯川叶)今日下午,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驻福建联络处在福州举办“年度劳动法案例分享及香港居民在内地劳动权益实务讲座”。讲座分享了年度劳动法案例,以及香港居民如何参与内地职工保险及注意事项和香港居民在内地工作签订各种合同的注意事项等。

驻福建联络处主任郑震生介绍,闽港两地的经贸和人文交流密切,数以万计的港人在这里工作、学习和生活。福建还有36所高校面向港澳招生。作为闽港两地政府之间的合作桥梁,驻福建联络处为众多在闽的港人港企提供信息服务,包括这次讲座。他表示,希望让闽港两地的交流合作不再局限于产业层面,未来能够更大力度地来推动闽港两地的人文交流。

“企业招聘香港人员是否需要审批,或者有什么限制?”“内地职工保险是否在参与当天起就立即生效?”“香港居民在内地就业时,如果遇到签订劳动合同后,发现有不当的地方,可以向哪个部门提出申诉?”讲座现场,观众针对自己感兴趣的问题积极提问。讲座嘉宾也对观众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解答。

讲座中,福建省社保中心主任科员张华介绍,全省各级社保经办机构高度重视香港同胞参加社会保险的权益保障,凡是在我省合法就业的、依法从事个体经营的、或在闽居住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灵活就业香港同胞,都可以按规定参加我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无论其是否已离境定居,均可与我省其他参保人员一样,到参保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保险待遇领取手续。同时,对于在闽参保香港同胞未达到按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缴交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在大陆离职时经个人申请可以依据相关规定一次性支取。参加了工伤保险的香港同胞,可享受与我省其他居民同等的工伤保险待遇。

据悉,截至2023年6月底,全省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香港同胞12456人(含退休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香港同胞3989人。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将继续积极推进惠港利民政策落实,切实保障香港同胞的社会保险权益。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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