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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2月17日讯(本网记者 郑晓丹 通讯员 黄景楠)2月17日,记者从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获悉,1月份全省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0.4%。其中:城市上涨0.6%,农村下降0.2%;食品价格下降5.6%,非食品价格上涨1.9%;消费品价格下降0.4%,服务价格上涨1.7%。

1月份,全省居民消费价格环比上涨0.4%。其中,城市上涨0.4%,农村上涨0.2%;食品价格上涨0.4%,非食品价格上涨0.4%;消费品价格上涨0.1%,服务价格上涨0.7%。

各类商品及服务价格同比变动情况

1月份,食品烟酒类价格同比下降3.5%,影响CPI下降约1.06个百分点。食品中,猪肉价格下降43.0%,影响CPI下降约1.10个百分点;鲜菜价格下降15.8%,影响CPI下降约0.37个百分点;水产品价格上涨8.3%,影响CPI上涨约0.29个百分点,其中淡水鱼、海水鱼和虾蟹类价格分别上涨15.2%、5.8%和5.7%;鲜果价格上涨4.8%,影响CPI上涨约0.08个百分点。

其他七大类价格同比六涨一平。其中,交通通信价格上涨5.6%、教育文化娱乐价格上涨2.2%、居住价格上涨1.7%、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1.1%、其他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0.4%、医疗保健价格上涨0.3%;衣着价格持平。

各类商品及服务价格环比变动情况

1月份,食品烟酒类价格环比上涨0.3%,影响CPI上涨约0.10个百分点。食品中,鲜果价格上涨4.7%,影响CPI上涨约0.08个百分点;水产品价格上涨4.7%,影响CPI上涨约0.17个百分点,其中淡水鱼、海水鱼和虾蟹类价格分别上涨0.8%、5.3%和14.0%;鲜菜价格下降6.7%,影响CPI下降约0.14个百分点;猪肉价格下降2.9%,影响CPI下降约0.04个百分点;鸡蛋价格下降3.2%,影响CPI下降约0.01个百分点。

其他七大类价格环比五涨一平一降。其中,交通通信价格上涨1.7%、其他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1.5%、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0.6%、教育文化娱乐价格上涨0.3%、医疗保健价格上涨0.1%;居住价格持平;衣着价格下降1.2%。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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