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月24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肖榕)中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去年,我国65岁及以上人口达2.0056亿人,占全国人口的14.2%。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补齐公办养老机构短板,鼓励支持民营养老机构建设。这为老年人社会化养老服务中的委托代理行为提供了政策支持,建立专业的社会公共监护组织成为必然。
“公共监护的本质是履行政府和社会的监护职责。”省政协委员、福建拓维律师事务所主任许永东建议,扶持和发展社会公共监护组织,应降低准入门槛,引入社会资金,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建设,指导设立与运行,规范建设社会公共监护组织。同时,借鉴日本、美国等国家的成熟模式,一方面加强对社会公共监护组织的监督管理,另一方面规范公共监护人资格考核标准,建立公共监护人注册登记制度。此外,政府设置老年人事务协调管理委员会,对老年人社会公共监护组织的监护行为加强监督管理。完善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志愿者服务的工作激励机制。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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