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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福建全体政法干警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初心使命,在对红色精神的学习中,叩问初心,知所从来;在对红色精神的传承中,筑牢使命,明所将往。今年是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启之年。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福建政法系统不忘习近平总书记的嘱托,不辜负习近平总书记的期望,传承红色精神,与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更加坚定信心、昂扬向上、奋勇前进,奋发有为地推进“十四五”发展,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在福建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在广袤的八闽大地上描绘更新更美更壮丽的法治画卷!

打造法治创新高地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福建法治建设的进程中,福建各级政法机关始终贯彻“创新”“奋斗”“奉献”的内涵,牢记历史,砥砺前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力在服务改革发展、平安建设、社会治理等方面打造创新品牌,打造为民服务的法治创新高地。

漳州110”这支光荣的队伍用“敢为人先、永不止步”的探索精神不断创新机制,从引领全国建立110报警服务台到建立全天候巡防网络;从实施巡指分离建立立体化巡防机制到实行综合警务改革,从“四警四化”警务新机制建立到漳州市公安局合成作战中心正式投用,“首创”始终是“漳州110”前进路上的关键词。在交通状况日益复杂的今天,“漳州110”依然保持了这样的记录:5分钟内到场率超过80%,10分钟内到场率基本实现100%,抢劫抢夺破案率100%,群众满意率始终保持100%。2021年1月10日,首个中国人民警察节,“漳州110”被中宣部授予“时代楷模”称号。

“漳州110”的诞生其实源于一场讨论。

1990年10月23日凌晨,一名孕妇临产,因丈夫外出孤独无助,漳州民警接警后,立即驱车将其送入医院产房。1990年11月24日深夜,水泥厂一名女工报警,称下夜班回家发现有陌生男子尾随,漳州民警将其平安送回。两件小事在赢得口碑的同时也引发了不同的声音:连送孕妇、送女工都管,警察岂不成了“保姆”?于是一场大讨论在“漳州110”展开。

一周之后,结论分晓。全体民警达成共识——老百姓就是亲人,为亲人做事,不是“岂有此理”,而是“理所当然”。此后,“一切为了人民满意”,成为这支队伍追求的目标。

在“漳州110”事迹展览馆里的400多面锦旗中,有3面写着“人民的110”——一面是市民送的,一面是省委省政府颁发的,还有一面是国务院授予的。3面锦旗,成为“漳州110”赤诚为民的生动写照。

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曾多次到“漳州110”考察指导,并赞誉他们是“人民的保护神”。

31年来,“漳州110”接警总量975万余起,群众对接处警满意率始终保持在100%。

“人民”二字,是初心所在,是征程起点;做“保护神”,乃政法战线使命所系,必定赓续传承。

福建法院系统建立跨域诉讼服务平台,打破传统立案诉讼服务中的地域和层级限制,切实减轻群众的跑累与诉累。为推动诉讼事项跨区域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解决好异地诉讼难等问题提供了福建样本。

福建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对台先行先试政策优势,精心打造独具特色的“一室一员”涉台检察联络工作品牌,设立涉台检察展示平台,持续推进“司法服务+司法保障+司法交流”的涉台检察工作模式,为建成台胞台企登陆的“第一家园”贡献检察力量。

省司法厅与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联合出台了《关于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意见》,培育福建省启航教育帮扶服务中心,各地也成立和发展了10余家专业社会组织,承接社区矫正教育、心理辅导、职业技能培训等服务项目,初步建立起与社会力量互利共赢、运行高效的合作机制。

这一桩桩、一件件社会治理创新举措,无不是以人民为中心、以民生为导向。全省各地各级政法机关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省的全过程,大抓基层、大抓基础,下大力气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把社会治理的重心落实到城乡、社区,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福建法治福建。

锻造过硬政法铁军

党的十八大以来,福建政法系统始终坚持用党的科学理论武装头脑,让红色基因融入血脉,教育引导广大政法干警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定不移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

政法机关是党和人民掌握的“刀把子”,政治上忠诚可靠始终是第一位任务。福建从抓好思想建设工作入手,传承崇高理想、坚定信念,加强政治理论修炼、政治生活磨炼、政治实践锻炼,增强把握方向、把握大势、把握全局本领,八闽政法队伍群星璀璨,涌现出陈清洲、詹红荔、黄志丽、杨春、刘炜、吴美满等先进典型人物,以及“漳州110”、古田派出所等7个国务院命名表彰单位。这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铁军是如何炼成的?

彪炳史册的古田会议会址坐落在龙岩市上杭县。上杭县公安局古田派出所二楼荣誉室里,国务院授予的“人民满意派出所”牌匾格外耀眼。“派出所在建所之初,就把党性原则看得比生命还重要。”古田派出所首任民警、82岁的丘永康老人是这样说起艰苦创业的日子。

1959年1月,古田派出所在古田会议会址旁边的竹岭村正式设立。那时条件差,所里只有两间用木板和篷布搭成的简易寮房,巡逻、出警全靠两条腿。如今,“把继承和发扬古田会议精神作为立警之本、力量之源”这句荣誉室里“写在前面的话”,成了该所不变的警魂。凭着“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的初心,他们用珍贵的精神财富和敢为人先的创新意识,造就了一个“不关门”的平安红色小镇的传奇。常年生活在此的人讲,红土地上有一支红心警队,红色基因在他们身上代代相传,他们是“新时代的红军”。

法律是铁面无私的,但法治不只是刑、不只是铁,法治更是人类的智慧结晶。这种智慧在福建省首届十大法治新闻人物、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黄志丽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

她1995年进入芗城区法院,从一名书记员成长为法官。2001年开始独立办案以来,共审结民商事案件5700件,先后推动了“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合议庭”的设立、“巾帼文明岗”活动的创建、“黄志丽法官工作室暨妇女维权站”“婚姻登记中心家事调解室”的拓展——这是20多年来,黄志丽交出的亮丽成绩单。

让冷冰冰的法条带上温度,在忠于法律的同时,亦关照到每个当事人的冷暖,让法治真正走进百姓的内心,早已成为黄志丽的工作宗旨。她不仅自身履职能力扎实,而且成为了政法干警学习的榜样,更成为了福建政法队伍提升队伍战斗力的标杆。

“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全国检察机关“守望正义——新时代最美检察官”泉州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吴美满,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时总结提出的“晋江经验”,以创新举措和法治方式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行稳致远。

泉州民营经济高度发达。知名企业知识产权被侵犯时,遭遇了“侵权远隔万里,维权如隔三秋”的困境。为破解企业跨域打假难、维权成本高、时间长的难题,吴美满推动建立知识产权快速维权协作机制,依托该机制,知识产权侵权投诉快速处理,从最短3天缩短到3小时。2020年初,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为打通企业复工复产“融资难”痛点,助力企业融资增信,吴美满推动多个职能部门共同发力,打造疫情下“司法+征信”绿色通道,开创社会征信司法运用先河,并促成银企对接累计967家(次),实现融资2.48亿元,为企业复工复产排忧解难。

“党委有部署、检察有行动,企业有呼声、检察有回应”。吴美满和她的同事们践行着泉州检察机关“亲清护企”的诺言,创造的“亲清护企”模式被写入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在全国检察机关推广。

为推进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强化警示教育效果,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二驻点指导组全体成员、厦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有关领导、厦门中院干警集中旁听了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曹某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诈骗罪案。通过将反面典型案例作为镜鉴,组织“零距离”的职务犯罪庭审旁听,为全体旁听人员上了一场触及灵魂、发人深省的警示教育课。

福建政法系统始终告诫每位干警:党纪法规既是“紧箍咒”,更是“护身符”,是政治生命的“安全阀”,是防止蜕变的“防腐剂”。引导干警自觉以防“破纪”来防“破法”,不断增强纪律意识和法律意识,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做到心有所戒、行有所止。与此同时,福建还积极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执法检查,“一学三比”大练兵大比武活动,“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活动,“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活动等,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法铁军。

决战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党的十八大以来,福建政法系统坚决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持续提高扫黑除恶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我们以毛仁春等重点涉黑涉恶案件的办理为牵引,全面落实‘六清’行动各项任务,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得到了极大提升。”2020年11月27日,全国扫黑办召开挂牌督办案件第7次新闻发布会,时任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罗东川就福州毛仁春案作了说明。

2020年9月29日,霞浦县人民法院对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福州毛仁春案”作出一审判决。首犯毛仁春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11项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二年。

“福州毛仁春案”办理过程中,全省各级各部门联动协作,全面调查毛仁春黑社会性质组织及其成员的财产状况,准确区分“黑财”及犯罪分子、案外人合法财产,依法查扣约1.75亿元的涉案财产;制定涉案财产处置清单,将每一项涉案财产的处置意见具体化,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努力将该案打造成全省涉黑案件办理的“教科书式案例”。

时任省委书记以及省纪委监委、省委政法委、省公检法主要领导多次研究推动办案工作。创新采取省公安厅牵头,福州、宁德两地抽调警力组建专门工作组联合侦办的方式,强化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协作。检察机关三级联动,统筹调配办案力量,对组织首要分子和骨干成员分化瓦解、各个击破。法院系统通过远程视频庭审等方式克服疫情影响,创造性地将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分为刑事定罪量刑、财产处置、附带民事诉讼等3个部分进行,有效提高了庭审效率。省纪委监委坚持“两个一律”“一案三查”,依纪依法依规查处了一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有效净化了政治生态。

2018年,福建省级公检法机关联合出台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八个规范性文件,2019年又制定下发确保黑恶势力刑事案件办案质量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形成了科学严谨的法律指导体系,提高了依法打击的质效。2020年,围绕提高“惩腐打伞”、以案治本,省纪委监委制定五项机制18条举措,推进扫黑除恶“惩腐打伞”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省纪委监委会同政法机关建立“三个同步”“五个联合”“四项协作”“四联动”等工作机制,实行查处协同、会商协同、督导协同。

据统计,截至2021年11月,福建全省公安机关累计侦办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158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776起、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347起,查封、扣押、冻结涉黑涉恶财产290亿元;检察机关对8039名被告人提起公诉;审判机关一审判决涉黑涉恶案件1378件;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2809件298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662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439人;各个行业主管部门对4327份“三书一函”进行深入整改。全省人民群众安全感率超过99%,对扫黑除恶好评率达到了98.62%,执法工作满意率也达到97.32%,这三项指标全部创历史新高。

全省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后,福建正在固化专项斗争成功经验做法,着力健全长效机制,实现扫黑除恶常治长效,谱写扫黑除恶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常态化的新篇章。

朱硕峰 裴敏瑗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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