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11月27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王玉萍)日前,记者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获悉,《福建省盐业管理办法》已修订,明确允许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进入流通和销售领域,省级食盐批发企业可以开展跨省经营等。这意味着,居民食盐消费有了更多选择。
“本次修订,有利于适当引入竞争机制,促进食盐在专营法规规范下实现地区间的有序流通,餐饮企业、广大居民也可以购买使用更丰富品类的食盐。”省工信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修订后,在食盐流通方面,允许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进入流通和销售领域,省级食盐批发企业可以开展跨省经营,省级以下食盐批发企业可以在本省(区、市)范围内开展经营;取消了“福建省盐业进出口公司统一经营全省盐产品的进出口业务”的规定和食盐包装规格的限制。
责任编辑:赵睿
- 福建:社会化管养,守住小型水库安全底线2020-11-27
- 福建两地最新人事动态丨省文旅厅发布干部职级任免通知2020-11-27
- 速看!福建这地公积金业务有大变化!2020-11-27
- 11月26日福建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1例2020-11-27
- 福建32家单位入选第六批全国森林康养基地建设试点2020-11-27
- 全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召开在福建省干群中引发热烈反响2020-11-27
- 福建:稳投资增后劲,重大项目再发力2020-11-27
- 全省第四季度集中开工234个重大项目 总投资1881亿元2020-11-27
- 省委深改委第十三次会议召开 于伟国主持 王宁崔玉英出席2020-11-27
- 2020年全省聋人篮球锦标赛在福州举行2020-11-26
- 最新福建新闻 频道推荐
-
全省第四季度集中开工234个重大项目 总投资182020-11-27
- 进入图片频道最新图文
- 进入视频频道最新视频
- 一周热点新闻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