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龙岩市消防部门出台《龙岩市消防安全领域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管理办法》,对信用主体实施“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管理机制,进一步推进消防信用体系建设,倡导诚实守信,惩戒失信行为,推动社会单位和个人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办法》明确,市、区(县)两级消防部门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及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列为信用主体。信用主体因消防工作受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或消防救援机构表彰或通报表扬的;消防工作经验被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或消防救援机构以现场会形式推广的;热心消防公益事业,对社会有突出贡献,被区(县)级以上媒体宣传报道的;在消防工作中有突出表现,消防部门认为可以记入的其他消防安全良好信息认定为“守信行为”,并将信用主体列入“红名单”。消防部门将对“守信主体”实施减少或免除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在消防审批、公共服务上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办理、提供便利;在消防工作评优评先活动中,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等激励措施。
《办法》明确,针对在消防工作中出现的不良信息,包括消防行政处罚、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消防行政处罚决定、发生火灾事故、不履行承诺事项等情形,视为“失信行为”,按程度不同分为提示失信行为、警示失信行为两类;其中,警示失信行为中属于较为严重情形的信用主体列入“黑名单”。对信用主体的失信行为,消防部门将按照严重程度实施信用提醒、诚信约谈、重点监管、联合惩戒等惩戒措施。
《办法》明确,被认定为失信行为的信用主体已履行行政决定、主动整改纠正失信行为且在整改期间未再发生失信行为的,将按规定的程序申请信用记录修复;属于消防行政处罚的失信行为信息不予信用修复。申请信用记录修复的,经原上报该信用信息的消防救援机构核查确认符合修复要求的,可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信用修复,并通知市、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撤下相关公示信息。
责任编辑:陈娜
- 漳州市开展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2019-04-28
- 漳州市开展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2019-04-28
- 建瓯市中小学幼儿园负责人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培训2019-04-25
- 云霄县举办2019年公共娱乐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应急演练活动2019-04-23
- 福建省组织收听收看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视频部署会2019-04-17
- 省政府安委会检查考核组到龙岩市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目标责任制考核2019-03-13
- 省政府安委会检查考核组到南平市、龙岩市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目标责任制考核2019-03-13
- 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发布春节消防安全提示2019-02-03
- 建瓯市社区、村(居)网格员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培训2018-12-25
- 福建城市综合体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全员疏散演练2018-12-11
- 最新福建新闻 频道推荐
-
2019年度福建省征兵业务骨干培训班在榕开班2019-06-05
- 进入图片频道最新图文
- 进入视频频道最新视频
- 一周热点新闻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