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泉州市安监局印发《加强取消、下放安全生产行政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工作,落实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完善监管措施,推动安全生产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做到审批和监管无缝衔接,切实做到“放管结合、放而不乱、管而有效”。
通知要求
对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坚决取消,杜绝“明取暗审”、“变相审批”、“改头换面审批”等违法违规行为。
对委托、下放行政审批事项不准再次委托、下放,不能“一放了之”。要及时掌握委托、下放审批事项办理情况,认真研究新情况和新问题。
对承接的行政审批事项要纳入本级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清单,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对外办理。全面落实行政审批标准化要求,编制服务指南,统一事项名称、适用范围、法定依据、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并主动向社会公开。要强化全程监管,坚决杜绝“体外循环”。
对取消后变为事后备案或由企业自行履行的行政审批事项要落实后续监管措施,充实监管力量,强化监管责任,创新监管方式,加大执法力度。
责任编辑:陈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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