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全省煤矿一线农民工的操作技能和安全防范意识,福建煤监局严把入口关,对所有煤矿实行岗前培训考核制度,要求所有煤矿井下新职工在上岗前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经考试合格后,必须在有安全工作经验的老职工带领下工作满4个月,然后经再次考核合格,方可独立工作;此外,每年接受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煤矿井下职工上岗前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矿井概况、工作环境及井下危险因素,所从事工种可能造成的职业健康伤害和伤亡事故,该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和撤离现场的责任、义务和权利等。(事故调查处)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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