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13日讯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昨日公布信息显示,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银电力,股票代码:600744.SH)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审核获通过。

1月29日,华银电力披露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证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显示,公司本次向特定投资者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0,000万元(含本数),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桂东普洛风电场项目、桂阳团结风电场项目、通道县金坑风电场项目、芷江县碧涌大树坳风电场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十二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A股股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根据发行对象申购的情况,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50,000,000.00股(含本数)且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同意注册批复后,按照相关规定,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公司尚未确定本次发行的具体发行对象,最终是否存在因关联方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截至2025年9月30日,大唐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953,489,872股股票,持股比例为46.9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5,000万股,假设以上限25,000万股计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大唐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不低于41.79%。除大唐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外,公司其他股东持股比例较低且较为分散。本次发行完成后,大唐集团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华银电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廖妍华、傅胜。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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