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12日讯 平治信息(300571.SZ)昨晚披露的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显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国产智能算力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郭庆在内的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除郭庆外,其他发行对象包括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公司控股股东郭庆拟参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认购,拟认购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且不超过4亿元(上下限均含本数),认购数量以认购金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对认购股数不足1股的余数作舍去处理,最终认购数量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在上述认购范围内,由公司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的授权,视市场情况与郭庆协商确定其最终的认购金额和认购股份数量。
除控股股东郭庆以外的最终发行对象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申请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此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象中包含公司控股股东郭庆,其参与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行为构成与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发行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本次发行采用竞价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80%。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本次发行申请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此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郭庆不参与市场竞价过程,但接受市场竞价结果,与其他特定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A股股票。若本次发行未能通过竞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郭庆同意以发行底价作为认购价格继续参与本次认购。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139,528,294股。公司控股股东郭庆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1,80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80%,其夫人张晖通过福建齐智兴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7,14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28%。郭庆、张晖夫妇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41,858,488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00.00万元,公司控股股东郭庆拟参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认购,拟认购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且不超过4亿元(上下限均含本数)。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郭庆、张晖夫妇。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平治信息表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和公司未来整体战略发展方向,有利于实现公司业务的进一步拓展,巩固和发展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优势,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利于公司抢占市场先机,扩大市场份额,巩固市场地位。同时通过紧跟市场发展以及AI对算力的需求,公司能够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进而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实力和抗风险能力,符合公司长期发展需求及股东利益。
平治信息预计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000万元至-19,00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2,000万元至-18,000万元。

2023年、2024年,平治信息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3,878.54万元、-11,604.91万元。

平治信息于2019年及2021年2度定增募资,共计募资7.85亿元。平治信息目前的股价低于这2次增发价。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06号)核准,平治信息由主承销商(保荐人)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112,919股,发行价格38.7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84,869,965.3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5,920,298.98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68,949,666.32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1年12月21日全部到位。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912号文《关于核准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平治信息由主承销商(保荐人)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40,785股,发行价格每股48.3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999,915.50元,扣除总发行费用7,711,687.17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2,288,228.33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F10758号验资报告。
平治信息昨晚披露的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公告显示,公司2024年收到1项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1项证券监管部门监管措施。
2024年5月23日,平治信息及相关责任人员收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85号)(以下简称“警示函”)。
警示函显示,2024年1月23日,公司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盈利500万元-700万元。2024年3月27日,公司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将上述金额更正为亏损3,500万元-4,000万元。公司业绩预告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规定。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郭庆、财务总监殷筱华、董事会秘书潘爱斌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第五十一条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前述责任方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2024年5月24日,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对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郭庆、殷筱华、潘爱斌的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2024〕第96号)。
监管函显示,2024年1月23日,公司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以下简称《业绩预告》),预计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500万元至700万元。2024年3月27日,公司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修正后预计净利润为亏损3,500万元至4,000万元。公司2024年4月27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显示,经审计的净利润为亏损3,878.54万元。公司《业绩预告》预计净利润与经审计的净利润差异较大。
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4条、第5.1.1条和第6.2.1条的规定。深交所要求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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