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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21日,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原常委、南宁市委原书记余远辉受贿一案。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余远辉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6年至2015年,被告人余远辉先后利用担任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市长、市委书记、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秘书长、南宁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利用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承揽土地工程、开发建设项目、返还土地出让金等事项上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其家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901.18913万元。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余远辉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余远辉还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余远辉的近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及各界群众90余人旁听了庭审。

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余远辉简历

南宁市委原书记余远辉案一审开庭 被控受贿超900万 余远辉简历

余远辉,男,瑶族,1964年1月生,广西恭城人,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7月参加工作,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经济思想史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讲师。曾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南宁市委书记。

2015年10月16日,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2015年11月4日,以涉嫌受贿罪决定逮捕。

1982—1986年广西农学院农学系农学专业学习

1986—1989年广西农学院农学系团总支书记

1989—1991年大连理工大学社会科学系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班学习

1991—1992年广西农学院团委副书记

1992—1994年广西农业大学团委书记兼学生工作部副部长(正处级)(其间:1993—199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1994—1995年广西农业大学党委办公室副主任

1995—1997年广西钦州市委办公室副主任

1997—1998年广西钦州市委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1996—1998年中央民族大学民族经济专业硕士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

1998—200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厅副厅长、党组成员(其间:200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党校地厅级干部进修班学习;2001年广西大学外国语学院广西中青年领导干部赴美英语培训班学习)

2001—2006年共青团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书记(2000—2003年中央民族大学少数民族经济研究所中国少数民族经济专业学习,获法学硕士学位;2003—2004年外交学院司局级干部英语强化班学习;2004年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美国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学院公共管理高级培训班学习)

2006—2008年广西梧州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8—2008年广西梧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8—2009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梧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9—201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秘书长,自治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书记(兼)[3]

2010—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秘书长、办公厅主任,自治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书记(兼)(2008—2011年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经济思想史专业学习,获经济学博士学位;2011年国防大学国防研究班学习)

2013年05月—2015年05月,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中共南宁市委书记。

责任编辑:肖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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