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南宁2月6日电(何家银)一名六旬老妪,明知自己感染了艾滋病,却还从事卖淫活动,最终害人害己。近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横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一审以传播性病罪判处被告人黄群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自2012年7月起,黄群因在横县石塘镇、校椅镇等地卖淫,多次被横县公安局处以行政处罚。2015年4月10日,黄群被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确诊为HIV-1抗体阳性。几天后,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将这一消息告知了黄群。2017年5月24日下午4点左右,黄群在明知自己感染艾滋病病毒且未采取安全措施的情况下,仍然在校椅镇东圩街一间瓦屋内向王某卖淫,后被公安民警当场查获,并于当日被横县公安局行政拘留十五日。
黄群归案后如实供述上述事实。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群行为已构成传播性病罪,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肖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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