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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传染病医院:患者家属殴打护士 疑因输液滴壶有空气(2)

打人者:心里很慌,才会冲动打人

21日晚10点50分,锦江区公安分局双桂路派出所接到报警,马上派出了就近的巡逻队赶赴现场。双桂路派出所副所长梁一回忆,民警抵达现场时,双方都较为平静,护士右脸有伤痕,称被患者家属咬伤,而患者家属则说,是护士自己不小心挂伤的。双方各执一词。

由于病房内没有监控,民警向当时在现场的护工、病房旁边的病友等第三方询问后,基本还原了事件:因为老人输液时滴壶冒泡泡(有空气),儿子就与护士发生了争吵,随后儿子打人,咬伤护士。

第二天早上,民警再次询问打人者时,对方的态度有所好转,承认因没控制住情绪,打了护士,因家里事情比较多,心里很慌,才会冲动打人。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打人者已被行政拘留7日,并处以200元的罚款。

看法

医院:希望医患双方和谐配合、相互理解

针对此事,24日下午,成都市传染病医院副院长田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医院一贯希望医患双方和谐配合、相互理解,一旦发生医患矛盾,或者患者有投诉,通常都会从自身找原因,对员工进行严格的要求和管理。然而对于打人之事,医院会坚决保护员工的正当权益。他说,“在打人事件发生后,医院院长、医务人员第一时间看望了受伤职工。医院将全力支持职工起诉打人者,捍卫自己的尊严,维护自己的权益。”

警方:扰乱医疗秩序,或面临违法

“我们了解到,病人在三四天住院时间里,时不时就刁难医务人员”,锦江区公安分局双桂路派出所梁一认为,医院有自己的医疗秩序,如果患者扰乱了这种医疗秩序,医务人员有权去投诉要求医院处理。“如果患者谩骂、侮辱或采取暴力的方式对医务人员,而医务人员的操作是合规合法的,那么患者的行为就是违法的。”

梁一透露,根据调查了解,在此事件中护士的行为是合规合法的,“针对患者所说的输液滴壶冒泡泡的事,我们咨询了相关医生,如果患者把手移动一下,可能就没有泡泡,而且,输入身体的液体也不会有空气,所以不会对病人治疗或健康造成影响。”

律师:患者家属殴打护士,得不偿失

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范云云律师指出,目前,医闹已经入刑,《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等行为也都有相应的法律规定予以惩处。

“患者家属殴打护士的行为,侵害了护士的健康权,给护士造成了人身损害,护士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之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要求家属承担赔偿责任。”范云云律师表示,若患者家属的行为构成犯罪的,被殴打的护士可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他认为,患者家属殴打护士,在一定程度上也扰乱了医院的秩序,将面临民事赔偿。一旦认定为犯罪,还需承担刑事责任,得不偿失。

新闻链接

国家卫计委:严惩伤医行为

7月11日,国家卫计委网站公布了《严密防控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由国家卫计委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联合印发。文件要求:严密防控、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包括醉酒、精神或行为异常患者安排保卫人员陪诊,将涉医违法犯罪行为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等等。官方亮出了一系列严惩伤医、医闹行为的“组合拳”。

有专家表示,对于涉医违法犯罪,这份《意见》的重点已经从既往的“打击”前移到了“防控”环节,这说明以往打击涉医违法犯罪的行动取得了一定效果,在取得成效的同时,重点前移到防控,进一步保障医护人员执业安全。

责任编辑:肖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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