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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 1 月 16 日电 据工信部网站消息,《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国家标准报批稿 16 日面向社会公示。《规范》对部分技术指标进行了调整,其中,最高车速由 20km/h 调整为 25km/h,整车质量 ( 含电池 ) 由 40kg 调整为 55kg,电机功率由 240W 调整为 400W,并对具有脚踏骑行功能进行了强制性规定。

按照国务院标准化工作改革的精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 ( 国家标准委 ) 四部门,组织电动自行车相关科研机构、检测机构、生产企业、高等院校、行业组织、消费者组织等方面的专家成立工作组,开展《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 ( GB17761-1999 ) 强制性国家标准修订工作,修订后的标准名称为《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2018 年 1 月 16 日起,该标准报批稿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标准委网站面向全社会公示 30 天。

我国是全球电动自行车生产和销售第一大国,经过多年发展,电动自行车逐渐成为消费者日常短途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目前全社会保有量约 2 亿辆,年产量 3000 多万辆。近些年来,电动自行车在便利群众生活的同时,也逐渐变得越来越大、越来越重、越来越快,部分指标超出了现行《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的规定。例如,现行标准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不超过 20km/h,但目前实际使用中部分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超过 40km/h;现行标准规定整车重量不超过 40kg,但部分电动自行车整车重量超过 70kg。这些产品性能上接近或达到电动轻便摩托车,引发的交通安全事故时有发生,造成了大量的人员伤亡。据统计,2013 年至 2017 年,全国共发生电动自行车肇事致人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5.62 万起,造成死亡 8431 人、受伤 6.35 万人、直接财产损失 1.11 亿元;5 年来,电动自行车肇事致人伤亡的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均呈现逐年上升趋势,年均分别上升 8.6% 和 13.5%。此外,近几年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逐渐增多,多次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据统计,2013 年至 2017 年,电动自行车引发一次性死亡 3 人及以上的火灾事故累计达到 34 起,共造成 158 人死亡,引起社会公众强烈反响。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 ( 国家标准委 ) 四部门始终坚持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立足于引领我国电动自行车行业高质量发展,以 " 三确保一坚持 " 为根本原则,即确保消费者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所有道路交通参与方的共同利益最大化,确保广大消费者基本的出行需求,坚持电动自行车的非机动车属性,指导标准修订工作。新标准全面提升了电动自行车的安全性能,由原来的部分条款强制改为全文强制,增加了防篡改、防火性能、阻燃性能、充电器保护等技术指标,调整完善了车速限值、整车质量、脚踏骑行能力等技术指标。其中,最高车速由 20km/h 调整为 25km/h,整车质量 ( 含电池 ) 由 40kg 调整为 55kg,电机功率由 240W 调整为 400W,并对具有脚踏骑行功能进行了强制性规定。

新标准从发布到正式实施拟设置半年到 1 年的过渡期,给企业一定时间进行新产品研发、生产线调整和库存产品消化,具体以标准正式发布稿规定的时间为准。在新标准正式实施前,鼓励生产企业按照新标准组织生产,鼓励销售企业销售符合新标准的产品,鼓励消费者购买符合新标准的产品。

新标准正式实施后,对于消费者已经购买的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出妥善的解决办法,通过自然报废、以旧换新、折价回购、发放报废补贴、纳入机动车管理等方式,在几年内逐步化解。

责任编辑:肖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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