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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近毕业,学生聚餐进入高峰期,无限量、菜品丰富的自助餐是个不错的选择。但是日前,食客小张与同伴吃自助餐时却被服务员下了“逐客令”,原因是就餐时间超过了两小时。小张不满,认为这是霸王条款。记者走访多家连锁自助餐厅发现,多数都有类似规定。然而有的餐厅在收款台明确设立提示牌,有的却无标识,服务员也不主动告知。

吃自助被下“逐客令”

日前,马上研究生毕业的小张和同学一起来到学校附近的一家自助餐厅。7个人正吃得开心,突然被服务员通知“时间到了”。一头雾水的小张后来才知道,餐厅规定客人就餐时间是2小时。因为是毕业聚餐,小张和同学一边吃饭一边聊天,还不停地合影,耽误了不少时间。“我们只是想聊聊天,又不是想占着地方连晚饭也吃了,怎么还有‘逐客令’呢?”小张不解,一顿饭吃到最后闹得不痛快,和服务员理论却被对方说成“不讲道理”。

昨天中午,记者来到小张所说的位于四道口附近的海鲜烤肉火锅自助店。刚进等位区,就看到了消费指南,上面明确写着用餐时间为“2小时”。收银处工作人员称控制时间是为了保证客人们都吃好,因为餐厅从上午一直营业到晚上不间断,为防止一些人坐着不走才出了这样的规定。

除了一进门的消费指南,记者在食客入口处也见到了标明就餐时间为2小时的温馨提示,并明确了超时后每人需交的餐位费是“10至60分钟29元”。

问后才知有限时

采访中记者发现,自助餐规定用餐时间并不少见,不少消费者都表示遇到过类似情况。卢女士一家三口经常去的一家自助火锅店也有用餐2小时的规定,她对此表示理解,“一些店生意火,外面等着好多人,有些人吃完了不走确实影响生意。商家不好硬叫顾客离开,所以不如提前就约定好,吃饭的心里也有数。再说,2个小时吃一顿也够了。”

然而记者也发现,虽然不少餐厅对时间有限制,但并非都提前标明。

日前,记者在魏公村附近的一家披萨自助餐厅看到,排队的顾客有20人左右。但并没有在收银处和排队区见到任何关于就餐时间的说明和提示,也没有服务员向准备落座的顾客提示时间。记者主动询问收银员后才得知,该餐厅“规定用餐时间是一个半小时,以交费后拿到的结账单上时间为准。”记者随机询问了几个等位的年轻人,他们均表示并不知道还有限制时间这一规定。

商家应主动告知

对此,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张新年律师昨天向记者表示,自助餐商家在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有权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制定用餐规则,包括限定就餐时间。

但是如果有特别的就餐时间限制,应当在消费者决定就餐之前明确告知,以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如果消费者在了解情况之后仍选择在此就餐,就等于认同了商家的规定。那么此时双方达成了合意,理应遵照执行,商家此举并不属于设定“霸王条款”的行为。

责任编辑:肖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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