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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有北京媒体报道称,通州妇幼保健院规定想要怀孕生子的医生护士必须先提交申请,通过申请后限期3个月内怀上,限期外怀孕将被医院罚款。

上述报道称,该院一名护士即因未按照医院规定怀孕,被罚款1万余元。

今天,通州区卫计委相关负责人告诉新京报记者,目前区卫计委已组织人事科对此事进行调查,待调查清楚之后将给出具体处理。(记者 戴轩)

责任编辑:郑梅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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