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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实验区根据福建省相关文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保障环卫工人合法权益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提高环卫工人收入水平、落实环卫工人社会保险待遇等方面,进一步保障环卫工人合法权益。

《意见》最大的亮点是提高环卫工人的收入。《意见》明确,从今年起,全区一线作业环卫合同制工人基础工资(不含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30%;岗位津贴标准提高为每人每日10-15元;在文明城市等创建工作中作出重要贡献的,可由政府给予一次性物质奖励。此外,《意见》明确要落实高温津贴和荣誉津贴等制度。

在住房保障和子女入学方面,《意见》明确,将符合当地住房保障条件的环卫工人纳入住房保障范围,予以优先分类保障;就近就地帮助环卫工人解决集体宿舍、临时宿舍。保障符合条件的外来环卫工人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按照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结合实际优先安排就近入学,与就读学校当地居民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据统计,目前,平潭共有环卫作业人员710人,主要负责平潭主城区的日常保洁、转运站日常运作,以及垃圾收运等工作。

平潭新家园环境治理有限公司片区管理员翁祖亮表示,根据方案,环卫工人的福利待遇正在陆续调整当中。“我们即将开始实施环卫工人早餐项目,以后环卫工人就可以在街上吃到早餐。我们每年还会组织工人进行体检,优先保障环卫工人的孩子上学。”翁祖亮说。

“早餐服务这个项目非常好,我们工人听说了很高兴、很期待。”环卫工人陈丽钦表示,现在的所有待遇都比原来的好一些,过年加班也有补贴,一个月还会休息几天,挺好的。

责任编辑:黄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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