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医保中心获悉,2017年度城镇居民医保的参保和缴费时间为9月1日至12月31日。
据悉,今年城镇居民医保缴费标准为成年人个人缴180元,未成年人(含在校学生)个人缴150元,而重度残疾人员、低保人员医保费用全部由政府全额补助。
首次参保的本区户籍城乡居民,须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长期居住在区(一年以上)的非从业的港澳台人员需提供港澳台通行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及在区居住一年以上证明,到医保中心窗口(原劳动大厦)或金井湾新管委会医保窗口办理下一年度参保登记手续。首次参保的中专、技校、中小学及幼儿园学生,应持户口簿或身份证(外籍学生提供护照或港澳台通行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医保中心窗口(原劳动大厦)或金井湾新管委会医保窗口办理下一年度参保登记手续。
续保的市民,须在缴费期限内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到中国农业银行[支行营业厅(县政府旁)与自贸区支行(北大街区人行对面)或海峡银行网点办理续保缴费业务。
一周岁以内的新生儿参保由其监护人持新生儿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平潭城镇居民参加医疗保险缴费登记表》,到医保中心窗口办理参保登记。
同时,城乡居民在一个参保年度内因住院治疗、共用住院封顶线的门诊特殊病种治疗累计发生的基本医保范围内费用个人负担部分,超过城乡居民大病起付标准(2016年1-12月为32451元),在16万元以内(含16万元)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50%。
需要注意的是,持原绿色旧城镇居民医保卡应更换为蓝白色的社会保障卡后才能做次年续保缴费,换卡需提供一寸白底彩照一张及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此外,因医保中心17日搬迁至金井湾片区商务运营中心行政服务中心附楼三层新址办公,旧办公地点延续使用至10月31日(仅限办理居民新参保及换卡业务,低保、重残人员亦可持相关证件前往登记)。
责任编辑:周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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