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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宁德市各项社会保险参保对象和缴费标准一览

新年伊始,常有市民向本报记者咨询各类社会保险的缴交问题。1月15日,记者走访市人社局,相关工作人员特整理了我市各类社会保险参保对象及缴费标准,以方便市民参保。

一、企业养老保险

参保对象:各类企业及其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

缴费标准:

1.参保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8%,职工个人按本人工资的8%缴纳;

2.灵活就业人员按上年全省社会平均工资60%的20%缴纳。

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参保对象: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缴费标准:单位按工资总额的20%,个人按本人工资的8%缴纳。同时建立职业年金制度,单位缴纳8%,个人缴纳4%。

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参保对象:年满16周岁以上(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企业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

缴费标准: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和缴费补贴标准为12档,分别为(括号内为缴费补贴):200元(40元)、300元(50元)、400元(60元)、500元(70元)、600元(80元)、700元(90元)、800元(100元)、1000元(120元)、1500元(140元)、2000元(160元)、2500元(180元)、3000元(200元)。参保对象自愿选择缴费档次。

四、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参保对象:所有有雇工的单位和职工都要参加此保险,包括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

缴费标准:

1.参保单位按职工工资总额的8%,职工按2%缴纳。

2.宁德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按照宁德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0%核定,缴费费率为10%,由参保人员本人缴纳全部基本医疗保险费。

五、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参保对象:除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外的所有城乡居民。

缴费标准:每人每年220元。

六、失业保险

参保对象:原则上城镇各类企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缴费标准:参保企事业单位按职工工资总额的0.5%、职工个人按本人工资的0.5%缴纳。

七、工伤保险

参保对象:所有有雇工的单位和职工都要参加此保险,包括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职工个人不缴费。

缴费标准:根据不同工伤风险类别的行业,执行不同的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各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对应的全国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为一至八类,分别控制在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1%、1.3%、1.6%、1.9%左右。行业类别参考人社部发〔2015〕71号。

另外,还有针对建筑施工行业的团体工伤保险。建筑施工企业工伤保险由施工总承包企业统一办理参保手续,一次性按照工程总造价的0.15%缴纳工伤保险费。

八、生育保险

参保对象:所有有雇工的单位和职工都要参加此保险,包括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职工个人不缴费。

缴费标准:机关事业单位,按单位工资总额的0.35%缴纳,其他性质用人单位按单位工资总额的0.5%缴纳生育保险费。

各项社会保险咨询电话

企业养老保险:2879453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2836806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2256866、2079383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2821093、2872191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821093、2872191

失业保险:2952693

工伤保险:2879453

生育保险:2821093、2872191

□ 记者 张文奎 通讯员 林崟

责任编辑:黄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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