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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新闻网消息(十禾 豆子)日前,市物价局、市交通运输局转发《福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福安市巡游出租车运价调整的批复》的通知。要求我市各出租车公司遵照执行,并向社会做好出租车运价调整的宣传、解释和公示工作(提前5天对外公示),切实维护出租车市场价格秩序,保护乘客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我市近日发布《福安市巡游出租车运价调整方案》。由市物价局在调研、成本监审和借鉴周边县市做法的基础上,以出租车运价保持相对稳定为出发点,结合我市目前实际情况,对巡游出租车运价作以下三个调整:

调整一

起步价由2公里6元(含1元燃油附加费),调整为2公里7元,调整后,出租车驾驶员不得收取燃油附加费。

调整二

车公里租价由1.5元调整为1.8元,调整幅度为20%。

调整三

新增空驶费,具体标准为:单程租车行驶里程5公里以内(含5公里)不得收取空驶费,单程租车行驶里程超过5公里,超出里程按车公里租价的50%收费,即每车公里按0.9元收取。

具体见下图

福安出租车将涨价 起步价上调1元

福安出租车将涨价 起步价上调1元

文件要求,各出租车应在本车醒目位置公示收费标准,实行明码标价,打表计费,主动接受交通、物价、计量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同时出租车企业应加强内部管理,减轻出租车司机经济负担,提高出租车行业整体服务水平。

责任编辑:杨林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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