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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抗法,拳头殴打民警,日前,3名妨害公务的男子被古田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据古田警方通报,连日来,古田县公安局连续查处2起阻碍、妨害民警执行公务的案件,4名涉案人员依法受到了处罚,其中行政拘留1人,刑事拘留3人。

据古田警方通报称,2月8日上午10时许,位于杉洋镇杉洋村葡萄园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车牌号为闽J83***货车与一辆中巴车发生碰撞后逃逸,古田县杉洋所民警经过多方侦查,查获逃逸的违法人员张某由,并将张某由带到位于杉洋镇杉洋村葡萄园路口的交通事故现场,正当民警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置时,违法人员张某由用拳头殴打杉洋派出所协勤人员的胸部。

目前,违法人员张某由已被处以行政拘留9日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另外一起案件发生在2月9日23时许,古田县城西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位于城西街道的某音乐会所内有人正在寻衅滋事。

接警后,城西派出所民警当即赶赴该音乐会所,正当城西派出所民警及协勤人员对该起寻衅滋事案处置过程中,犯罪嫌疑人王某、魏某、康某三人在公共场所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行职务,致城西派出所民警及协勤人员受伤,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目前, 犯罪嫌疑人王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寻衅滋事罪被依法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魏某、康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 袭击警察最高处3年有期徒刑

据《刑法修正案(九)》第277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警方呼吁广大市民,作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重要职能部门,公安机关在依法执行公务的过程中,请市民给予充分的理解、配合和支持。对以暴力、威胁等违法行为妨碍执行公务的,警方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责任编辑:杨林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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