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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漳州4月27日讯(本网记者 陈志远 卢丽娟)近期,漳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制定出台《漳州市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工作方案》,并在全市组织开展校园食堂及周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行动,认真深入排查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严防严控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努力营造校园食品安全环境。

据介绍,此次检查,各县(市、区)食安办加强各个相关部门之间协作,加强食品安全信息化管理。建立学校食堂等特定餐饮单位“一品一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系统,辖区所有学校食堂全部在系统录入食品购进查验记录,并在系统开辟“学校食品安全定期自查”模块,供学校开展自查和上报;开辟“学校食品安全日常检查”模块供学校记录日常食品安全检查情况;开辟“餐厨垃圾处置记录”模块供学校记录餐厨垃圾处置情况。

此次行动第一阶段,共检查学校食堂1423家,抽检食品91批次,检查供校食品生产企业2家,约谈责任人10家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69份。检查主要发现高校后勤社会化管理学生餐厅,高校及中小学存在外包食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并检查学校及周边食品经营者3117家,取缔无证经营户3户,责令整改250家,查处违法案件1起,培训食堂负责人438人,食堂从业人员844人。

针对发现的问题,市食安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教育行政部门管理责任、市场监管部门监管责任、地方党委政府属地管理责任,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并在今年省级下达创建12家学校食堂省级“明厨亮灶”示范单位的基础上再增加18家,在全市形成一大批学校食堂“明厨亮灶”示范群体,督促推进学校食品安全实行校长(园长)负责制,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每餐均应当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下一步,市食安办将协调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教育、公安、卫健、城市管理等部门间的配合与协作,积极推动把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校园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督促落实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加大对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建立部门间联查联动、联合执法和信息通报等制度,健全完善学校食品安全事件(舆情)应急处置机制,强化部门联动配合,推动各方责任落实,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整体合力。

责任编辑:海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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