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全省首个“防护林司法保护基地”挂牌成立

10月9日,由县人民法院、赤山国有防护林场、县公安局森林分局联合设立的全省首个“防护林司法保护基地”在赤山林场挂牌成立。

基地位于赤山林场,占地面积100亩,集“补种复绿、法制教育、巡回审判、志愿服务”等功能于一体,旨在通过共建、共治的方式,形成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合力,营造“保护环境、人人有责”浓厚氛围,切实为东山县生态文明建设保驾护航。

揭牌仪式结束后,县人民法院、赤山国有防护林场、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共同签订《涉生态案件修复协作协议》。今后凡涉及破坏和损害环境资源的案件,除依法追究涉案人员刑事责任外,将积极引导涉案当事人在基地上开展补种复绿、异地修复、替代修复等工作。
近几年来,县人民法院注重生态司法工作,探索形成了“预防、惩治、修复、共享”四位一体的生态司法保护模式,自2014年成立生态环境审判庭以来,已审结涉生态案件145件,诉前化解涉生态纠纷156起。
该基地的设立,不仅是县人民法院延伸生态司法职能作用的一个新实践,也是东山县保护木麻黄防护林基干林带的一次创新探索,以此进一步加强对防护林的保护力度,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新理念,力争将防护林司法保护基地打造成一个可复制、可推广的亮点品牌,为东山县打造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海岛典型作出积极贡献。
责任编辑:黄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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