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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9月6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陈金龙)为进一步加强厦门市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近日,厦门市建设局会同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编制并出台了《厦门市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试行时间截至2023年8月28日。该《导则》由厦门市建设局负责管理和解释。试行期间,各有关单位应结合实际情况参照执行《导则》,消防救援机构、公安派出所等单位可依据《导则》内容进行消防监督检查。

责任编辑:唐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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