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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大交通融合 厦门市交通运输局推动轨道交通可持续发展

大交通融合 厦门市交通运输局推动轨道交通可持续发展

加强巡查。

大交通融合 厦门市交通运输局推动轨道交通可持续发展

热情服务。

大交通融合 厦门市交通运输局推动轨道交通可持续发展

▲乘客进站安检。

海峡网讯 (厦门日报 文/记者 詹 文 图/厦门轨道交通集团提供)《厦门经济特区轨道交通条例》的出台,标志我市地铁正式进入依法规划建设、依法运营管理的法治化轨道。

市交通运输局表示,《条例》正式实施前将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组织轨道交通集团等单位执法人员参加培训考试,要求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同时,要求轨道交通集团把《条例》贯穿到轨道交通规划、建设、运营等各环节中去;在《条例》的顶层设计下,创新方式提质增效,进一步提升运营服务水平,推进轨道交通与其他公共交通方式的融合发展,构建一体化城市公共交通系统,保障轨道交通建设运营的顺利推进以及可持续发展。

融合推进

大公共交通无缝衔接便捷出行

随着未来越来越多的地铁线路投用,如何推动各种公共交通工具之间的有效衔接,成为市民关注的热点。

《条例》出台前,市交通运输局和轨道交通集团已着手推进轨道交通与其他公共交通系统的融合,在地铁1号线开通前,市交通运输局组织编制了《地铁1号线公交衔接配套规划》,开通首日同步调整了26条公交线路,之后又陆续新增开通5条公交线路、优化调整27条公交线路,并从公交运营时间、停靠站点、引导标识等方面强化公交与地铁1号线的有机衔接,方便乘客出行。市交通运输局有关人士表示,《条例》出台后,这项工作变得有法可依,推进速度将进一步加快。

未来,将在《条例》的顶层设计下,从内部与外部两方面,充分发挥轨道交通作为骨干公共交通的作用。通过完善不同交通系统间的衔接,优化、调整公交线路,大力推动我市公共交通系统的深度融合。

内部即加快、加强地铁自身的基础设施建设。我市目前只开通了一条地铁线路,未来三年内将加快建设进度,推动地铁形成“三向出岛”的基本骨干网络。结合城市发展需要,有序推进岛外轨道交通网络支撑城市“环湾发展”。远期计划构建由10条地铁线路组成的城市线网。

外部即地铁与公交、BRT的有效衔接。当前,轨道交通规划与公共交通规划的衔接主要通过宏观的线网层面、中观的线路层次、微观的车站层面进行多层次融合。

市地铁办表示,在轨道交通规划建设过程中,将统筹考虑机场、火车站、港口、公路客运枢纽这些对外交通枢纽,提前预留轨道线站位空间;统筹考虑地铁沿线与公交换乘首末站的设置,从而达到零换乘目的。配套开展公交线路调整规划,优化调整公交线路和场站设置,推动社区公交线路与地铁站点的衔接,并在车站层面进一步落实公共换乘设施和步行换乘空间。未来,还将进一步加强地铁与慢行系统的衔接,包括增设自行车停放点、优化周边自行车道、完善步行空间。

安全升级

加强巡查保障地铁安全

地铁作为重要的公共交通出行方式,直接关系到广大市民的出行安全。而地铁的安全不仅取决于自身建设和运营的安全,还与其临近的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等外部建设项目有着直接关系。

《条例》将于2019年2月1日起施行,作为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市交通运输局表示,将依据《条例》细化制定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管理相关规定;同时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对违反安全保护区管理规定、损害轨道交通设施设备等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查处,保障轨道交通安全运营。

市轨道交通集团有关人士说,“事实上,在《条例》出台前,我们便把地铁安全问题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在2017年初就成立了地铁保护办公室,制定了详细的地铁保护方案,从源头控制,通过巡查、技术审查、过程监管等系列措施来避免外部建设项目对地铁产生影响,并对可能受影响的区域进行实时监测。一旦监测数据产生异样,立即采取应对措施,保证地铁的正常运营和乘客的出行安全。”

《条例》出台后,市轨道交通集团又逐条对照,在原有方案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升级了保护措施。委托第三方,定期对地铁沿线进行巡查,1号线每周巡查7次,在建线路每周各巡查2次,并将在1号线沿线设置界桩等地面标识。在整个施工建设期,由专人定期查看施工进度和工艺,防止建设单位擅自改变施工方案对地铁结构产生影响,同时采取变形监测,实时掌握地铁结构的变形情况。

《条例》对于禁止携带的物品也有明确要求。市轨道交通集团有关人士介绍,集团已先行制定了禁止和限制携带物品目录,纳入集团制度《厦门轨道交通安全检查工作标准》,并按照目录要求对乘客携带的物品进行安检。《条例》正式实施后,轨道交通集团将进一步严格执行公安机关等部门制定的相关规范(标准)。

通力协作

推动轨道交通可持续健康发展

综合开发是轨道交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市轨道交通集团有关人士坦言,《条例》施行前,虽然我市结合线网规划较早确立了“轨道+物业”开发模式和规划、设计、建设“三同步”的总体思路,并率先研究明确了上盖用地范围和投资体制等,但受限于国家、省、市对于地铁上盖物业开发方面尚无相应法规可依,在同步开展用地征收、规划设计、办理项目建设手续过程中,特别是推进用地出让方面遇到一系列问题。

《条例》实施后,重点解决了规划功能问题、解决了轨道交通用地上可以同步实施综合开发的相关问题、解决了创新供地方式问题、解决了审批部门无法可依问题。

数据显示:我市地铁1、2、3、4、6号线综合开发总用地约289公顷,规划有安置房、公租房、保障房、停车场等,同时开发建设地铁沿线附属空间。4个地铁社区上盖保障房综合体项目总用地约24公顷,可提供近8000套保障房。

以人为本

提升轨道交通运营服务水平

《条例》对于地铁的运营服务有着严格的规范,不仅要求保障正常运营,还要求经营单位要尽可能为乘客提供各种便捷服务。

轨道交通集团的运营服务提升从细节做起,运营第一年推出了爱心一对一、行李寄存、爱心救助、便民百宝箱、特色广播、准妈妈、风雨无忧等服务,得到了乘客的点赞和认可。

“《条例》实施后,集团将进一步对标《条例》,以人为本,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在服务上下足功夫,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为市民群众营造出便捷、舒适、温馨的乘车环境。”市轨道交通集团有关人士说。

文明乘车

严格按照《条例》执行,处罚逃票等行为

地铁是城市形象的窗口,《条例》对于文明乘车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其中,对于逃票、影响地铁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等行为,更是明确了罚则。目前,市交通运输局正在抓紧组织制定《厦门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进一步规范乘客乘车行为,科学界定乘车权利和义务,引导乘客文明乘车。

轨道交通集团在日常管理中发现,目前主要存在这些不文明行为:车厢内躺卧、车内饮食、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踩踏座椅、追逐打闹、大声喧哗、逃票等。

目前,工作人员会定时定岗在列车和站点内巡查,向乘客告知地铁相关安全、文明乘车知识,并劝导乘客改正不文明行为。去年1至11月,集团票务部门共纠正逃票、冒用员工卡、学生卡、老人卡等票务违规行为6689次,补收票款28628.6元。《条例》施行后,地铁运营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取证后具有执法权。届时,将严格按照《条例》执行各项处罚。

责任编辑:黄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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