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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为停车持刀伤人,厦门一司机赔50万又获刑!

为停车持刀伤人,厦门一司机赔50万又获刑!

海峡网1月2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集法宣 湖法宣/文 陶小莫/漫画)一次不规范停车引发一场“血案”,疯狂的司机不但赔了50万元还被判了刑;只因要求挪车遭拒,店主竟把司机打骨折,结果赔了8万后又获刑……

昨日,导报记者从厦门各区法院获悉,近期法院受理了多起因停车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法官提醒说,很多“血案”皆因琐事而起,因此遇到纠纷时应当尽量克制,切勿因一时冲动酿成大祸。

案例1 为停车伤人,赔50万又获刑

只因停车不规范,导致邻居无法停车,男子与邻居发生争吵,还叫来朋友殴打邻居,导致邻居受伤。近日,集美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寻衅滋事案件。

原来,被告人陈某与受害人刘司机同住在集美区一个小区里,而且他们二人的停车位相邻。去年年初,因陈某停车时超出停车线,导致刘司机无法停车,双方发生了口角。

随后,陈某叫朋友王某及李某到小区报复。他们持刀具及木棍等围殴被害人刘司机,并追打被害人刘司机的朋友小何,导致刘司机的朋友小何受伤。

经鉴定,小何所受损伤构成轻伤二级。事后,陈某、王某、李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赔偿被害人小何经济损失50万元。其中,陈某赔偿45万元,王某赔偿5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伙同他人在公共场所持械殴打他人,致一人轻伤,情节恶劣,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考虑到陈某等3人到案后均如实供述罪行,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已得到赔偿且对陈某等3人表示谅解,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因此,近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分别判处被告人陈某、王某、李某等三人七个月至八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案例2 要求挪车遭拒,店主把司机打骨折

因停车引发的“血案”并非个案,近日,湖里区的店主蔡某就因停车纠纷把司机打骨折,自己也因此获刑。据悉,当时司机把车停在蔡某的店门口,蔡某让司机挪车遭拒,双方发生口角后升级互殴,最终,店主把司机打致骨折。

经审理查明,2017年2月20日中午,被告人蔡某及林某(另案处理、已被行政处罚)因挪车问题,在湖里区一小区大门口与被害人刘司机(化名)及其朋友小曾发生纠纷并引发互殴,其间,蔡某徒手殴打被害人刘司机面部,致刘司机外伤鼻骨粉碎性骨折。经鉴定,刘司机的损伤程度系轻伤二级。

同年4月19日11时许,被告人蔡某经民警电话通知,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案发后,蔡某、林某共同赔偿两个被害人共计人民币80000元,并取得谅解。

近日,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蔡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因此,一审判处其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

案例3 酒后挪车5米,司机被判刑

自己的车堵了别人的车,仅仅挪了5米。如此酒后挪车,也会被判刑?此前,湖里区法院还审理过一起因酒后挪车引发的刑案。最终,酒后挪车的陈某被判构成危险驾驶罪,但免予刑事处罚。

案发当晚,陈某把一辆小型客车停在湖里区海天路。随后,他打车去跟朋友喝酒。喝酒过程中,陈某接到电话,对方说他的车堵了其他车。于是,陈某又打车到海天路去移车。到现场后,他将车子发动并往后倒车,只移动了一个车位,约5米距离。他刚倒完车正准备下车时,民警就过来了。随后,民警带他去做血液酒精含量检测,检测结果为85.84mg/100ml,已达醉驾标准。

责任编辑:黄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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