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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7月起厦门18项落户业务审批权限下放 各区就能办

昨日,厦门市公安局通报称,7月1日起,将取消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户籍窗口,把18项公安户籍业务下放至各区行政服务中心或公安分局办证大厅办理。

据了解,这18项公安户籍业务包括夫妻投靠落户、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购房入户等。届时,需办理相关户籍业务的市外迁入人员,只需携带相关材料到业务所属区的行政服务中心户籍窗口或公安分局办证大厅申办即可。

据民警介绍,与此同时,市公安局也将户籍业务审批权限全部下放至各公安分局,进一步简化户籍办理流程,方便群众就近办理相关户籍业务。(记者 程午鹏 通讯员 思公政)

18项户籍业务范围

●驻厦办事机构人员落户

●调动人员入户

●夫妻投靠落户

●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

●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户

●购房入户

●外来人员落户

●普通教育大中专毕业生入户

●留学人员落户

●投资入户

●收养子女落户

●复员、退伍及转业军人落户

●随军家属落户

●知青本人及其子女来厦落户

●原厦门籍退休或归侨人员回厦落户

●获得荣誉称号人员落户

●侨房业主或继承人落户

●捐赠落户

各区行政服务中心

户籍窗口(办证大厅)地址和电话

●思明区行政服务中心户籍窗口  

思明区前埔东路20号西侧 5302922

●湖里区行政服务中心户籍窗口  

湖里区安岭二路106号 5383551

●集美区行政服务中心户籍窗口  

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之1 6195250

●海沧区行政服务中心户籍窗口  

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 6050756

●同安区行政服务中心户籍窗口  

同安区银湖路8号 7558218

●翔安公安分局办证大厅  

翔安区新店镇新莲路266号 7628816

责任编辑:黄仙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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