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海峡网>新闻中心>福建频道>闽南新闻>厦门新闻
分享

原标题:一男子先被牵引车撞倒,再被货车碾轧,谁担责?

海峡网5月22日讯 据海峡导报报道 摩托车手小王命丧国道。他接连遭遇了两起交通事故,先是被牵引车撞倒,紧接着又被大货车碾轧。

谁也不知道,他究竟是被牵引车撞死的,还是被大货车轧死的?这种情况下,死者家属该找谁索赔?此前,同安法院曾审理过这样一起“两车撞死一人”的索赔案。

第一起事故,是牵引车撞摩托车。对此,牵引车驾驶员李司机说,事发当时,他正一边驾车一边瞌睡,所以没有发现牵引车撞上了摩托车。

紧接着,又发生了第二起事故,就是后来路过现场的货车刹不住,从受害者身上碾了过去。当时,大货车路过事发现场,驾驶员阿荣看到小王时,要刹车已经太晚了,躲避也来不及了。

大货车驾驶员阿荣立即停车报警,随后交警赶到事故现场时,发现小王已经当场死亡。经司法鉴定机构检测,小王的血液中酒精含量为每毫升201毫克,超过了醉酒驾车标准。

事发后,死者家属告上了法庭。最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要求由第一辆车的保险公司赔偿原告22万多元,由第二辆车的保险公司赔偿原告11万多元;第一辆车的驾驶员李司机和所属公司赔偿18万多元;第二辆车的车主赔4万多元。

法院判决认为,李司机驾车肇事后未保护现场、未抢救伤者、未报警,驾车逃离现场,对事故造成的后果存在重大过错,应承担事故损失70%的赔偿责任。大货车驾驶员阿荣驾车时未注意观察前方交通状况,也存在一定过错,应承担15%的赔偿责任。而小王无证醉酒驾车,也应自行承担15%的责任。

法官说,太多偶然的因素,“合力”促成了摩托车手小王的死亡。如果不是他自己酒后驾车,事故或许不会发生;如果牵引车在撞倒他之后,能及时保护现场,也能避免悲剧;如果大货车能刹住车,小王或许也能活下来。但是,一个又一个“活命”的机会都被错过了,最终导致了悲剧。

责任编辑:黄仙妹

最新厦门新闻 频道推荐
进入新闻频道新闻推荐
首邑大道关键节点项目明年1月通车
进入图片频道最新图文
进入视频频道最新视频
一周热点新闻
下载海湃客户端
关注海峡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