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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物价上涨,抚养费要不要“水涨船高”? 男孩告父亲要涨抚养费

物价上涨,抚养费要不要“水涨船高”? 男孩告父亲要涨抚养费

台海网10月10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湖法宣/文 陶小莫/漫画)物价上涨,抚养费要不要跟着上涨?离婚时约定好的抚养费,还能不能再调整?近日,湖里区一名6岁男孩就为此状告父亲,要求父亲追加抚养费。

最终,湖里区法院一审判决支持了原告要求追加抚养费的诉求。法院认为,随着孩子年龄的增长以及社会消费水平的提高,孩子所需抚养费的增加在所难免,因此,孩子要求父亲支付超过原离婚协议约定的抚养费,法院应酌情予以支持。

妈妈

物价上涨了,抚养费也要涨!

原告小宝(化名)的父母是在3年前离婚的。根据张先生与林女士(化名)签订的《离婚协议》约定,小宝由母亲林女士抚养,张先生每月需支付一定抚养费用,不过,每月支付多少抚养费“由父亲自行决定”。另外,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归小宝。

此后,小宝由母亲林女士抚养至今。据小宝妈妈起诉称,双方离婚后,小宝的父亲除了最初几个月每月支付300-500元不等的抚养费之外,之后并未承担小宝每月的抚养费用。为此,林女士作为小宝的代理人,帮助儿子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张先生每月支付抚养费2000元,直至小宝年满十八周岁止。

林女士说,离婚时,她是为了尽快达成离婚目的,才同意在协议中约定,每月抚养费用由张先生自行决定。但离婚至今,张先生已很久没有支付过抚养费。如今小宝已上幼儿园,为小宝健康成长与学习,她倾注了大量心血,且经济负担越来越重,单凭自己微薄收入,已难以维持,势必会影响小宝的生活和学习。

爸爸

约定好的抚养费,怎能再涨?

面对林女士的诉讼请求,孩子的父亲张先生表示,《离婚协议》是和林女士签订的,而据协议约定,抚养费的支付金额由他“自行决定”,所以,他并未违反协议。

张先生还说,他并非林女士所说的完全未承担孩子的抚养费用。而且,林女士和他离婚时约定将房产归于孩子名下,其中已经包含抚养费,如果林女士收入微薄,那说明她已不适宜抚养孩子,他保留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权利。

此外,离婚由林女士提出,离婚后他一直有探望孩子,但林女士将孩子藏起来,拒绝他探视,剥夺了他作为父亲的探视权,他的家人也被拒绝探望。

判决

抚养费上涨 改为每月1200元

近日,湖里区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支持了原告小宝的部分诉求,要求父亲每月支付1200元抚养费。

湖里区法院一审判决认为,随着小宝年龄的增长以及社会消费水平的提高,其所需抚养费的增加在所难免,张先生亦有相应的负担能力。

最终,湖里区法院综合考虑小宝的实际需要和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一审判决将张先生应负担的抚养费酌情调整为每月1200元。

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湖法宣/文 陶小莫/漫画

责任编辑:陈锦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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