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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海网12月17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吴林增 通讯员 沈胜学)《厦门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试行)》日前出炉。《办法》列出了22项环境违法有奖举报范围,包括上路行驶的机动车排放黑烟等可见污染物、扬尘污染、规模生猪养殖非法排污、超标排放的锅炉、水体污染、违反规定未批先建、无证收集处置危险废物等。《办法》指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通过来信来访、12369环保投诉热线、厦门环保微信公众号、厦门市环保局官网等4种渠道对22种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举报。举报案件经案件处理部门查处属实且立案的,奖金最高可达到5000元。在奖励查实的22种违法行为基础上,环境违法行为被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再奖励举报人5000元,也就是说,最高奖励金额可达1万元。

对于举报人信息,相关部门将严格保密。不过,也不能恶意谎报,举报人举报的案件经查证属恶意谎报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环保部门将提请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其责任。

责任编辑:林晗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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