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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家店门口公共停车位停了小车,卸货不便,林某放置铁钉在小车轮胎下报复。昨日上午,晋江罗山派出所民警调解,林某赔偿2060元。

前日上午,男子陈某开车时发现车内的气压仪显示异常,便到维修店修补轮胎,发现左前轮被扎了一枚铁钉。但到了下午,气压仪又显示异常,陈某以为是维修工没弄好,找到维修店理论。工人检查,该车右前轮及左后轮各有一枚铁钉。遇上这等怪事,陈某怀疑是有人故意放置所致,赶紧报警。

随后,民警调取监控系统发现,当日凌晨5时许,陈某将车停放在华泰社区一沿街的公共停车位。2小时后,车位旁的店面内走出一男子,他持四枚铁钉,将钉尖朝斜放在陈某小车的车轮下。民警随即通知该男子林某到场,看到一连串动作被监控系统拍下时,林某如实承认了自己的行为。

林某租店面做生意,为方便卸货,每天上午将反光锥放置在店面门口的公共停车位上。当日发现自己设置的反光锥被人挪开,林某恼怒放置铁钉报复。

林某以为,放几个钉子只是小事。民警告知,在别人车轮下放钉子,车主的轮胎被扎破,其行为就构成故意损坏他人财物,依法应当赔偿;若是车辆在行驶过程中造成严重后果,将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等罪名。

随后,民警对林某占用公共停车位的行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昨日上午10时许,双方来到派出所,林某主动赔偿陈某2060元的车胎损失费。

民警提醒:遇到车辆违规停放造成不便,可以寻求警方的帮助,切勿因一时之气而给自身或他人带来麻烦。

责任编辑:黄小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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