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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4月23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叶智勤 通讯员 林怡佳 陈宇丹)“反正对方来钱来得‘不干净’,我‘黑吃黑’把钱取走,对方也不敢报警。”男子向某自以为打得一手如意算盘,却不知道这条“生财之道”不仅行不通,还要承担法律责任。近日,福清法院审结一起盗窃罪案件。

据介绍,2018年10月中旬,向某在网上看到一则淘宝刷单兼职广告,便电话联系对方。对方是一名女子,要求向某办理一张银行卡和一张电话卡卖给她使用。向某虽知道对方购卡可能用于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但盘算着赶在骗子之前坐收“渔翁之利”。

向某通过挂失自己旧银行卡的方式补办了一张新的银行卡,并新办了一张手机卡,同时对该银行卡预留了两个手机号码,以便该银行卡有钱款汇入时,他可以及时知道并将钱款取走。向某将该银行卡及新办的手机卡一并卖给那名女子,获利80元。

2018年10月23日,受害人朱某接到诈骗电话,电话中一名男子谎称系朱某领导,要求朱某转账2万元至向某的上述银行账户。朱某根据要求完成了转账。收到收款2万元的手机信息后,向某立即通过挂失旧银行卡并补办新银行卡的方式(该新卡到账2万元后,系统自动扣除3元,余额为19997元),取走卡内17346元用于个人开支使用。当日下午,民警通过电话告知向某该钱款系诈骗赃款,要求归还,但向某拒不归还,卡内剩余的2651元被依法冻结。去年3月,向某被警方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上述犯罪事实。去年7月,向某家属向朱某退还2万元,朱某对向某表示谅解。

近日,福清法院判决向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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