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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1月21日讯 (记者 邱陵 通讯员 赵磊 实习生 苏怡莲)21日,记者从福州市烟花办获悉,春节期间,五城区明确烟花爆竹限燃区域和时间。

福州市烟花办相关负责人表示,2020年春节前后福州市区限燃200响以下爆竹及燃放高度不高于3米的低硫环保小型烟花。根据《福州市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五区限放区域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不含富溪镇、寿山乡、日溪乡)、马尾区(不含亭江镇、琅岐镇);限放区域内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为除夕、正月初一全天,农历腊月二十四、正月初二到初六、正月十五的六时至二十二时,其他时间禁止燃放。

春节是烟花爆竹事故的多发期,“请到烟花爆竹正规销售点购买烟花爆竹。”福州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说,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公安机关将处以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烟花爆竹经营违规,最高可处罚10万元罚款;禁止从屋顶、楼道、阳台、窗户向外抛掷烟花爆竹;禁止向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行人、车辆、建(构)筑物、在建工地、树木、河道、公共绿地、窨井等投掷烟花爆竹;欢迎拨打110或12345举报非法储存、运输、无证经营、超规格品种经营烟花爆竹。

同时,福州市烟花办工作人员向市民发出倡议:少放一支烟花爆竹就少一点污染,做文明市民,不燃放烟花爆竹,从你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用自己的行动,为建设安全、健康、美丽的城市贡献力量,争做文明风尚的传播者和践行者。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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