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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1月9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王威 通讯员 王凯乐)刘先生没有交通违法行为,但他的驾驶证却突然被扣走12分,申请行政复议后才发现,自己的驾驶证被“克隆”了。原来,林某某因超速被扣12分,他花钱请人制作了假驾驶证,该证冒用了刘先生的身份信息,导致刘先生“躺枪”。林某某得知事情败露后,向警方投案。日前,马尾区检察院酌情对林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2016年7月9日晚,林某某驾驶车辆在沈海高速公路上实施了超过规定时速50%未达80%的违法行为,依法应当处以扣12分的处罚,这样就需重新申请驾驶证。

林某某害怕无法通过科目一考试而失去驾驶资格。他正为此烦恼时,朋友“小方”告诉他,可以委托他人制作一本“驾驶证”用以处理车辆违章业务。为逃避处罚,林某某将他的照片和2万元钱交给“小方”,委托其找人做一本“驾驶证”。

2016年底,“小方”将一本冒用刘先生身份信息的虚假驾驶证交给林某某。2017年1月5日,林某某使用该驾驶证处理扣分事宜,导致刘先生的驾驶证被扣12分。

刘先生没有交通违法行为却无缘无故被扣12分,便向相关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经行政复议后,该处理被依法撤销。

2018年3月,林某某准备将车辆过户,发现之前处理的那条超速记录仍挂在网上,导致车辆无法过户。为使车辆顺利过户,林某某只好用自己的驾驶证去处理该超速记录。

警方后来查到林某某的违法行为。但此时林某某已经出国,无法联系到他,直到2019年11月,林某某回国,才取得联系。2019年11月4日,林某某到马尾区公安局快安派出所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行为。

马尾区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林某某应当以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罪追究刑事责任。但是检方鉴于林某某有自首情节,如实供述自己的行为,到案后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遂对林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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