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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车站周边交通整治 一摩托车5项违法被扣车罚款

金鸡山中队民警在现场执法

福州日报11月2日讯(记者 王元锴 文/摄 通讯员 榕警 晋交综)昨日上午,晋安交警大队金鸡山中队在二环路华林路口及东浦路邮政通道等地开展综合执法,查纠非机动车闯红灯、摩托车闯禁行、机动车乱停放等显见性交通违法行为。现场共查扣摩托车2辆,查处禁停路段违法停车12起,电动车闯红灯、不按规定载人载物等17起。

二环路华林路口由于毗邻火车站,历来交通流量大。昨日上午9时30分许,记者来到现场时,4个相位的斑马线前满是等待过街的行人和非机动车。在现场记者看到,不少非机动为赶时间,纷纷选择在机动车道绿灯亮起,但车辆未驶到路口处的短暂间隙驾车闯红灯。执法人员立即上前对这些闯红灯的非机动车进行劝导并处罚。

9时45分,一辆满载货物的电动车闯红灯驶过斑马线。这辆车的踏板和篮筐上装满了糕点,左右手柄上挂着两个编织袋,后座上还垂直堆放着5个装满糕点的塑料筐,高度达到近1.7米。5个塑料筐仅用皮制伸缩带简易固定,导致车身左摇右晃。见此情景,执法人员立即拦下该男子。据该男子介绍,他正准备给面包店送糕点,平时驾驶的的机动车送去维修,只得选择用电动车送货。该男子因未按规定载物,被罚款20元。

10时许,执法现场响起一阵摩托车的轰鸣声。民警循声望去,一辆“电动车”载着一名女子飞快地横穿二环路。经拦截后仔细检查,该车配有排气管,汽油供给动力,属于轻便摩托车。据执法民警介绍,该轻便摩托车共涉及5项交通违法,分别为:未悬挂号牌,依据规定将记12分罚款200元并扣车;无证驾驶机动车,按照规定罚款300元;未佩戴安全帽,依据规定记2分罚款100元;违法载人,依据规定罚款20元;闯禁行,依据规定记3分罚款150元。警方向该男子开具了《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并扣留车辆,对其累计罚款770元。

10时15分许,民警来到位于东浦路的邮政通道。虽然路边有明显的“全路段禁停”标志,但路边依然停着不少车,执法人员立即上前拍照取证。闽AG670Y、闽A777B7、闽AHR675、闽AU666E、闽A032G6、闽AM388L、闽AK101W、闽A9Z997、闽JH2939等9辆车因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而被记3分,罚款150元。

警方相关负责人介绍,将进一步强化火车站周边交通管理工作,增加巡逻频率,提高见警率,继续开展联合执法,严查违法停车、摩托车闯禁行、无牌无证残疾车上路、的士不按规定安装号牌、电动车闯红灯及不按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并实时与火车站、汽车北站、华威客运站进行信息联动,及时掌握客流量动态,优化勤务安排,确保客流高峰时段周边道路安全畅通。

责任编辑:肖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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