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建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10条措施的通知》(闽建筑〔2023〕2号),现将2023年度福建省“建筑之乡”名单予以公布。
名单实施动态管理,每三年重新公布一次。
附件:2023年度福建省“建筑之乡”名单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2月20日
2023年度福建省“建筑之乡”名单
福州市闽清县
厦门市思明区
福州市鼓楼区
福州市永泰县
厦门市湖里区
龙岩市上杭县
福州市马尾区
泉州市惠安县
福州市福清市
厦门市集美区
责任编辑:庄婷婷
- 2022年福建省改革品牌、改革试点成果评选表扬名单揭晓2023-02-23
- 福建航空口岸国际客货运加速复苏2023-02-23
- 福建省每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增加282元2023-02-23
- 福建:数字人民币 应用再“上新”2023-02-23
- 福建开行首趟直达新疆阿克苏“光伏”班列2023-02-22
- 福建:春回大地 百花争艳2023-02-22
- 今起可打印准考证!本周六,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开考!2023-02-22
- 福建高速公路工程在这一领域迎突破2023-02-22
- 福建法院一站式建设成效明显2023-02-22
- 福建将评出十个“建筑之乡”2023-02-22
- 最新福建新闻 频道推荐
-
经济日报头版刊发周祖翼署名文章:在加快建设2023-02-23
- 进入图片频道最新图文
- 进入视频频道最新视频
- 一周热点新闻
下载海湃客户端
关注海峡网微信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