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6日从省医保局获悉,《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近日制定完成,将进一步规范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群众参与监督。该办法将于明年元旦起施行。
省医保局工作人员说,为进一步调动群众举报积极性,切实织密基金监管网,《奖励办法》明确把针对所有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的举报纳入奖励范围,并按照案值一定比例给予举报人一次性奖励,“同时将奖励金额上限由10万元提升至20万元,充分发挥奖励激励作用”。
为方便群众举报,福建省各级医保部门还公布了互联网、电话、邮寄等多种举报渠道。“我们鼓励举报人实名举报。对于举报人的各类信息,将严格保密。”上述人员表示,医保部门举报投诉电话为省本级:0591-88612393;福州:0591-88609619。群众也可将举报信及相关书面材料邮寄至省医保局或各地医保局,或提交至省医保局网站“局长信箱”。(记者 胡一晟)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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