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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莆田市税务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 助力莆田社会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优化办税缴费服务、落实落细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积极采取税收帮扶措施等三个领域的15条举措,支持莆田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

《通知》明确,持续优化办税缴费服务,畅通网上办税缴费服务渠道,让纳税人获得良好的“非接触式”办税体验;推广“学税定制”服务;强化税费线上咨询辅导;推行“双向预约”服务。

在税费优惠方面,优先安排小微企业,对小微企业的存量留抵税额于6月底前一次性全部退还,增量留抵税额足额退还;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政策,缓缴期限继续延长6个月。延缓缴纳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落实小型微利企业和小规模纳税人帮扶政策,对月销售额不超15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记者 陈盛钟 通讯员 郭晓华)

责任编辑:庄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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