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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我省各地2021年底前出台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政府指导价管理政策,明确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

该实施方案明确了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开展成本调查、科学制定收费标准等三项重点任务。要求各地立即启动定价程序,依法依规制定收费标准。并明确了定价管理权限。

该实施方案同时明确,各地制定的基准收费标准,要明显低于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前培训机构实际收取的平均费用水平。各地制定的浮动幅度,上浮不得超过10%,下浮不限。培训机构在政府制定的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但不得超过最高浮动幅度,下浮不限。

根据实施方案,义务教育阶段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包括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和生物的校外培训按照学科类进行管理;对涉及以上学科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学习内容进行的校外培训,均列入学科类进行管理。各地将区分线上和线下以及不同班型,分类制定标准课程时长的基准收费标准。班型统一为10人以下、10至35人、35人以上三种类型。标准课程时长,线上每课时为30分钟,线下每课时为45分钟,实际时长不一样的,按比例折算。基准收费标准完整的计量单位是“元/课时,人次”。(记者 储白珊)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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