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6月17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李晖)记者16日获悉,经省政府同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通知明确,从2021年1月1日起,为我省2020年底前已办理退休手续并领取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养老金待遇,总体调整水平为2020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5%,7月1日前发放到位。
此次调整是连续第23年为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养老金,也是连续第6年同步同办法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将惠及208万名退休人员。
责任编辑:赵睿
- 2021年全省中考考试安全工作视频会议召开2021-06-17
- 福建全媒体党史知识竞赛在福州启动2021-06-17
- 福建省最大半地下垃圾转运站将投用2021-06-17
- 6月16日福建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3例2021-06-17
- 持之以恒加强党的建设——三论学习贯彻省委十届十二次全会精神2021-06-17
- 福建省政协十二届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人事事项2021-06-17
- 福建:增强科技创新能力 加快科技兴省步伐2021-06-17
- 厦门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涨了 采取这些调整办法2021-06-17
- 福建交警曝光2021年全省5月高风险运输企业名单2021-06-16
- “十四五” 福建四大行动 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2021-06-16
- 最新福建新闻 频道推荐
-
“推动福建自贸试验区创新发展”系列报道之三2021-06-17
- 进入图片频道最新图文
- 进入视频频道最新视频
- 一周热点新闻
下载海湃客户端
关注海峡网微信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