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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6月17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李晖)记者16日获悉,经省政府同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通知明确,从2021年1月1日起,为我省2020年底前已办理退休手续并领取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养老金待遇,总体调整水平为2020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5%,7月1日前发放到位。

此次调整是连续第23年为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养老金,也是连续第6年同步同办法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将惠及208万名退休人员。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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