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APP-新福建12月15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潘抒捷)记者从厦门高速公路管理公司了解到,自2019年12月16日起,我省所有封闭式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全面实施货运车辆称重检测,禁止违法超限超载车辆通行高速公路,违法超载超限的货车禁止驶入高速公路。
按照要求,货车要上高速公路行驶,必须做到合法装载,不要超限。
据介绍,不要超限的具体要求为:
1.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不超过4米;
2.车货总宽度不超过2.55米;
3.车货总长度不超过18.1米;
4.二轴货车车货总重不超过18吨;
5.三轴货车车货总重不超过25吨;三轴汽车列车车货总重不超过27吨;
6.四轴货车车货总重不超过31吨;四轴汽车列车车货总重不超过36吨;
7.五轴汽车列车车货总重不超过43吨;
8.六轴及六轴以上汽车列车车货总重不超过49吨,其中牵引车驱动轴为单轴的不超过46吨。
高速管理企业提醒广大货车司机,今后货车从收费站入口进入高速公路要认准“货车ETC”或“人工货车称重”标志。
责任编辑:赵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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