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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网3月10日讯(海都记者 陈丽明 陈晓燕)因家庭琐事引发冲突,一言不合,丈夫对妻子大打出手,致使妻子左手臂骨折。昨日,海都记者从莆田荔城区检察院获悉,经该院提起公诉的此案,荔城区法院近日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11个月。

据了解,丈夫陈某与妻子阿红(化名)育有一女,结婚后两人时有争吵,言语不合时,陈某对阿红拳脚相加,家暴致其身上青紫。事后,陈某却又跪求原谅,写悔过书,发动亲友挽留劝和。妻子阿红为了家庭一忍再忍。

2015年12月7日凌晨2时许,陈某酒后回家,两人又发生口角。妻子见丈夫醉酒,联想此前丈夫的家暴行为,想先行避开以免冲突。

正当她欲离开卧室时,却被丈夫一把拽回。陈某抓起手机砸向妻子头部,阿红用双手去挡,陈某遂用手机砸向阿红的左前臂。在这过程中,阿红明显感觉到疼痛。

这一次,阿红没有继续放任这种家暴行径,带着医院的左手臂骨折诊断书向当地派出所报案。

责任编辑:林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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