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网11月3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袁丽群) 日前,第三届中国质量奖评选表彰工作启动申报,截止日期为2017年1月31日。省政府对获评“中国质量奖”及“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的企业将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福州市政府对获评上述奖项的企业,也将给予100万元的配套奖励。
中国质量奖是国家在质量领域的最高荣誉,每两年评选一次。
责任编辑:肖舒
- 福建“菜篮子”今年增品种提品质 支持创建品牌2017-04-10
- 福建保险中介市场 新增实力新星2017-04-10
- 医改两年 福建的三大干货都在这里2017-04-10
- 王洪祥任福建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2017-04-09
- “快男”福建分唱区燃战火 印尼留学生获首张晋级卡2017-04-09
- eBay福建跨境电商峰会在福州顺利举行2017-04-09
- 福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让天更蓝、地更绿、水更净2017-04-09
- 福建19万多“老赖”被纳入征信系统2017-04-08
- 闽34个被巡视单位党组织公开发布整改落实情况2017-04-08
- 福建港口货物港务费降低10% 为企业减负2017-04-08
- 最新福建新闻 频道推荐
-
医改两年 福建的三大干货都在这里2017-04-10
- 进入新闻频道新闻推荐
- 福州:“宝藏”小路 滋味十足
- 进入图片频道最新图文
- 进入视频频道最新视频
下载海湃客户端
关注海峡网微信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