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海峡网>新闻中心>娱乐资讯
分享

刘三田诉《人民的名义》抄袭案一审败诉 法院:不构成侵权

东方网记者刘理4月24日报道:两年前,热播电视剧《人民的名义》在全国大火。大胆的反腐题材,钱色交易的披露,一时间引发收视狂潮,创造了近十年来国产电视剧最高收视纪录。

不过,其原著小说《人民的名义》却频频陷入著作权侵权的“是非”中,2017年相继被作家刘三田和作家李霞起诉。

今天下午,作家刘三田(笔名“南嫫”)诉《人民的名义》抄袭一案在上海浦东法院公开开庭宣判。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涉案两部小说既不存在文字表达上的字面相似,也不存在作品整体结构、具体情节、人物关系等具体表达上的非字面相似,一审判定认定被告不构成侵权,驳回原告刘三田的诉讼请求。

刘三田诉《人民的名义》抄袭案一审败诉 法院:不构成侵权

《暗箱》和《人民的名义》

《暗箱》起诉《人民的名义》索赔1800万

因认为电视剧《人民的名义》与自己的小说《暗箱》“核心事件、叙事结构高度近似,多处故事桥段、人物关系、人名相似”,2017年11月1日,作家刘三田向上海浦东法院提起诉讼。

刘三田认为,其独创在先的作品《暗箱》受著作权法保护。被告周梅森公开剽窃、抄袭、摹仿和改编其作品并加以侵权获利性利用,其行为已经构成著作权侵权。

七家共同出品人对涉案侵权作品共同进行电视剧制作并获利,同样违反了著作权法中的改编权、摄制权、署名权、获得报酬权,应当承担侵权的民事责任。其中被告周梅森负主要责任,其余各被告负无限连带责任。

刘三田请求判令周梅森和其余八被告停止侵权,被告周梅森停止小说《人民的名义》出版、销售,八被告刊登声明,消除影响,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800万元,互负连带责任。

刘三田诉《人民的名义》抄袭案一审败诉 法院:不构成侵权

作家刘三田

作家刘三田称,其根据自身的记者工作经历,于2004年开始创作长篇反腐小说《暗箱》,并于2011年1月正式出版。

责任编辑:陈锦娜

       特别声明:本网登载内容出于更直观传递信息之目的。该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该内容涉及任何第三方合法权利,请及时与ts@hxnews.com联系或者请点击右侧投诉按钮,我们会及时反馈并处理完毕。

最新娱乐资讯 频道推荐
进入新闻频道新闻推荐
福建海警位金门附近海域依法开展常态执
进入图片频道最新图文
进入视频频道最新视频
一周热点新闻
下载海湃客户端
关注海峡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