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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喆获刑6年是怎么回事

18日,宋喆获刑6年引起网友热议,宋喆是王宝强的前经纪人,因为涉嫌职务犯罪,所以被王宝强告上法庭。如今,宋喆伙同被告人修雨乐,采用虚报演出、广告代言费的手段,侵占王宝强工作室演出、广告代言等业务款共计人民币232.5万元,被判刑6年。

宋喆获刑6年原因是什么?王宝强和律师乐开花照片怎么回事?

10月18日上午,宋喆、修雨乐职务侵占案在北京朝阳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宋喆、修雨乐因犯职务侵占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三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宋喆于2014年至2016年在王宝强(上海)影视文化工作室任职期间,利用担任总经理及王宝强经纪人的职务便利,单独或伙同被告人修雨乐,采用虚报演出、广告代言费的手段,侵占王宝强工作室演出、广告代言等业务款共计人民币232.5万元。其中,修雨乐参与侵占167.5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宋喆身为公司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单位财物;被告人修雨乐在宋喆犯罪过程中与之形成合意,为其提供帮助,构成宋喆的共犯。二人均构成职务侵占罪,且犯罪数额巨大,依法均应惩处。鉴于宋喆表示认罪,自愿退赔了全部赃款,挽回被害单位经济损失,依法对其酌予从轻处罚;修雨乐系从犯,且自愿退赔全部赃款,依法对其减轻处罚。在案扣押的232.5万元在判决生效后将依法发还王宝强工作室。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正义从不会迟到,就像王宝强和张起淮合影背景中的那3个大字“乐开花”一样,本以为宋喆只能受到道德的审判,现在又追加了法律审判,6年的刑期也不低,怎能不叫人“乐开花”呢!

终于等到了!宋喆案宣判获刑6年,王宝强和律师乐开花合影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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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喆获刑6年原因是什么

10月18日上午,“宋喆获刑6年”被挂上了热搜!说到宋喆这个人应该大家都比较熟悉了,前段时间王宝强离婚事件闹得沸沸扬扬,前妻马蓉就是出轨了这个宋喆,他原本是王宝强的经纪人。因为王宝强事件一下子就火了,不少网友大骂他没有良心。如今,宋喆被判刑6年可以说是众望所归了!那么,宋喆犯了什么罪为什么被判了6年呢?

10月18日上午,宋喆、修雨乐职务侵占案在北京朝阳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宋喆、修雨乐因犯职务侵占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三年。宋喆当庭表示,是否上诉将考虑一下再作出决定,修雨乐表示当庭上诉。

据了解,2017年9月13日晚,北京朝阳警方曾发布通报,通报王宝强前经纪人宋某等人于9月12日,涉嫌职务侵占罪被抓。

该通报称:某影视文化工作室报案称,2012年4月至2016年8月期间,总经理宋某等人利用职务之便,将客户支付给工作室的业务款占为己有,经警方依法受理,调查取证,于2017年9月12日将涉嫌职务侵占罪的宋某等人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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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11日,王宝强律师张起淮也曾发文,“宋喆、修雨乐涉嫌职务侵占罪一案,开庭结束。宋喆当庭认罪,请求法院从轻处罚。”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京朝检公诉刑诉[2018]665号)显示:被告人宋喆,案发前系王宝强(上海)影视文化工作室总经理、北京宝亿嵘影视传媒有限公司员工。因涉嫌职务侵占罪,于2017年9月12日被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26日经本院批准,于同日被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逮捕。

被告人修雨乐,案发前系西藏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外聘艺人统筹。因涉嫌职务侵占罪,于2017年9月12日被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26日经本院批准,于次日被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逮捕。

据了解,2017年9月13日晚,北京朝阳警方曾发布通报,通报王宝强前经纪人宋某等人于9月12日,涉嫌职务侵占罪被抓。

责任编辑:肖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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